在撰写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申请书时,关键在于清晰、详细地阐述事实和理由,以支持你的申请。以下是一份申请书应包含的重点内容及撰写建议:
一、标题与基本信息
标题: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申请书
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地址等。
被执行人信息:同样包括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基本信息。
追加被执行人信息:即拟追加的股东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二、事实与理由部分
原执行案件的基本情况
- 简要介绍原执行案件的案号、执行法院、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如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关系等)。
- 说明原执行案件的执行标的、执行情况(如已执行到位金额、未执行到位金额等)。
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法律依据
- 明确指出根据哪部法律、哪条条款,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被追加为被执行人。例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相关条款,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时,可以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股东应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具体事实
- 未履行出资义务:详细说明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的具体情况,包括应出资额、实际出资额、未出资额等。提供相关证据,如出资凭证、验资报告、公司章程等。
- 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如果股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的行为,如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混同、公司业务与股东业务混同等,应详细描述这些行为,并提供相关证据,如财务账目、业务合同、银行流水等。
- 其他法定情形:根据具体法律规定,说明股东存在其他应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情形,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等。
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必要性
- 阐述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对于实现申请执行人债权的重要性。说明原被执行人已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而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可以增加执行财产的范围,提高债权实现的可能性。
三、申请事项
明确提出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具体请求,包括要求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或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造成的损失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等。
四、证据清单
列出所有支持你申请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出资凭证、验资报告、财务账目、业务合同、银行流水、公司章程等。并说明每份证据的来源和证明目的。
五、结尾部分
申请人签名/盖章:由申请人本人签名或加盖公司公章。
日期:填写申请书的撰写日期。
撰写建议
- 保持客观、准确:在撰写申请书时,应客观陈述事实,避免主观臆断和情绪化表达。同时,确保所有陈述和引用法律条款准确无误。
- 提供充分证据:证据是支持你申请的关键。务必提供充分、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股东应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事实。
- 寻求专业帮助:由于法律程序复杂且涉及专业知识,建议在撰写申请书前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申请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通过以上步骤和要点,你可以撰写出一份清晰、详细、有深度的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