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期间提起行政诉讼怎么处理-张卫平律师|法行宝
2026-07-18 行政纠纷

在行政复议期间提起行政诉讼的,一般需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具体如下:

  1. 若复议机关已受理复议申请,原则上应等待复议结果

    • 根据《行政复议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在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受理复议申请的情况下,申请人原则上应当等待复议结果,而不能同时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是因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途径,为了避免程序上的冲突和重复,法律通常规定二者不能同时进行。
    • 例外情况:如果法律、法规规定复议前置(即必须先经过复议才能提起诉讼),而申请人未经复议直接提起诉讼,法院将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先申请行政复议。但在此问题中,我们讨论的是复议期间提起诉讼,所以主要关注的是复议已受理的情况。
  2. 若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申请人可选择起诉原行政行为或复议机关不作为

    •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如果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通常是60日,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作出复议决定,申请人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原行政行为(即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起诉复议机关的不作为(即复议机关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
    • 选择起诉原行政行为:如果申请人选择起诉原行政行为,法院将依法对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判决。
    • 选择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如果申请人选择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法院将审查复议机关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了复议职责。如果复议机关确实未履行职责,法院将判决复议机关在一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
  3. 若申请人已提起行政诉讼,后又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一般不予受理

    • 如果申请人已经就同一行政争议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并且法院已经受理,那么申请人再就该争议申请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一般不予受理。这是因为法院已经对争议进行了审理,复议机关再受理将导致程序上的冲突和重复。
    • 特殊情况:如果法院在受理诉讼后,发现该争议属于复议前置的情形,且申请人未先申请复议,法院可能会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申请人先申请行政复议。但这种情况并不常见,且通常发生在特定类型的行政争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