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提了离职还可以休年假吗”这个问题,我可以给您一个详细且清晰的解答。
首先,要明确的是,即使您已经提出了离职申请,但在与用人单位正式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前,您仍然享有相应的年假权益。具体来说,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您离职当年度尚未安排您休满应休的年休假,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您当年已工作时间来折算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并支付相应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的具体方法是:首先计算您当年度在本单位已经过的日历天数,然后除以365天,得到的结果再乘以您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最后减去当年度已经安排的年休假天数。如果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则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您全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为10天,当年度在本单位已经过了180天,且已经安排了5天的年休假,那么您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就是(180/365)*10-5=0.98天(实际计算中可能会四舍五入或根据具体规定处理),由于不足1整天,所以这部分不会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如果折算结果大于或等于1天,用人单位就需要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在您离职前已经安排了您休满应休的年休假,那么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用人单位是不会再扣回的。
总的来说,即使您已经提出了离职申请,只要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尚未正式解除或终止,您仍然有权享受相应的年假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未安排您休满应休的年休假,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折算并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