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依据被再审 执行程序怎么办-方挺律师|法行宝
2026-07-14 行政纠纷

当执行依据被启动再审程序时,执行程序的处理方式需结合再审结果和具体情形综合判断,以下是具体分析:

  1. 再审期间执行程序原则上不停止,但存在例外情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3条,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被申请人提供充分担保或存在其他可能使执行回转困难等情形时,法院可裁定中止执行。例如:
  • 若再审申请人(原败诉方)提供等值财产担保,法院可能中止对争议标的的执行;
  • 若执行标的为特定物(如房产、车辆),且再审可能改变权属,法院可能中止对该物的处置。

建议:若您作为申请执行人,可要求被申请人提供反担保以降低风险;若作为被执行人,需及时提交中止执行申请并附证据(如新证据、财产保全困难证明等)。

  1. 再审结果直接影响执行程序的走向
  • 维持原判:再审驳回申请或维持原判决的,执行程序继续进行,法院可采取强制措施(如查封、拍卖、冻结等)完成执行。
  • 改判或撤销原判:若再审改判驳回原告诉求或撤销原判决,执行程序需立即终止,已执行的财产需通过执行回转程序返还被执行人(《民事诉讼法》第240条)。例如:原判决要求被告支付100万元,再审改判驳回后,被告可申请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及利息。

关键点:执行回转需以再审生效判决为依据,若原执行标的已被处分(如房产已过户),可能需通过赔偿程序解决。

  1. 执行程序中的权利救济途径
  • 案外人异议:若再审涉及案外人权益(如第三人主张执行标的所有权),案外人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8条提出执行异议之诉,法院将中止执行并审查权属争议。
  • 执行异议复议:当事人对执行行为(如查封范围、执行顺序)有异议的,可向法院申请复议,但需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10日内提出。

提示:再审期间若发现执行人员存在违法行为(如超标的查封),可向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

总结建议:

  1. 密切关注再审进展,及时与法院沟通执行状态;
  2. 根据再审结果调整策略:若维持原判,推动执行;若改判,立即申请执行回转;
  3. 保留所有执行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财产清单),以备后续争议。

若有具体案件细节(如执行标的类型、再审申请理由等),可进一步向我说明,我将结合实务经验为您分析风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