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居间人承担的责任-荣文举律师|法行宝
2026-07-13 合同纠纷

工程项目居间人承担的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的义务及责任

    • 义务:居间人需积极搜寻合适的工程信息,并及时、准确地传递给委托人,包括工程的发包方、地点、规模、预计造价等基本信息。同时,居间人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初步核实,如发包方的资质、信誉及工程审批程序的合法性。在工程交易过程中,居间人还有责任持续跟踪工程进度,及时向委托人更新相关信息。
    • 责任:如果居间人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未及时更新,导致委托人遭受损失,居间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例如,因居间人未核实发包方资质,导致委托人签订无效合同或遭受经济损失,居间人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2. 忠实义务及责任

    • 义务:居间人必须向委托人全面、真实地报告与订立工程合同有关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发包方的财务状况、工程的潜在风险及其他竞争对手的情况。居间人严禁与发包方或其他相关方恶意串通,以损害委托人的利益为代价谋取私利。同时,居间人还需对在居间活动中获取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严格保密。
    • 责任:如果居间人违反忠实义务,如隐瞒重要信息、恶意串通或泄露商业秘密,导致委托人遭受损失,居间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可能面临法律制裁。
  3. 尽力促成合同成立的义务及责任

    • 义务:居间人应积极主动地进行谈判安排和沟通协调工作,如组织委托人与发包方的面对面洽谈,协助双方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在合同谈判过程中,若遇到任何问题或障碍,居间人应利用其专业知识和经验,提出合理的建议和解决方案,协助双方克服困难。
    • 责任:如果居间人未尽力促成合同成立,或因居间人的过失导致合同未能成立,居间人可能无法获得报酬,并可能需承担因过失导致的赔偿责任。例如,居间人未积极组织谈判或未提出合理建议,导致合同谈判破裂,居间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 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

    • 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其因居间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如差旅费、通讯费等)应由居间人自行承担。
    • 责任:如果居间人要求委托人承担居间费用,而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或法律未规定由委托人承担,委托人有权拒绝支付。居间人不得因此拒绝履行居间义务或要求解除合同。

特殊情形下的责任:

  • 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如居间人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导致合同无效或可撤销,居间人不仅需承担上述责任,还可能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如赔偿委托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并可能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制裁。

建议:

  • 作为工程项目居间人,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上述义务,以确保委托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 如果发生纠纷或争议,居间人应积极与委托人沟通协商,寻求妥善解决方案。如无法协商解决,可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