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产假是从产假里扣除吗-白杨律师|法行宝
2026-07-12 劳动纠纷

关于您提出的“预产假是否从产假里扣除”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关于产假和产前假规定的理解。

首先,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这里的“产前可以休假15天”明确指的是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这15天是包含在98天的产假之中的。也就是说,预产假并不是额外增加的假期,而是产假的一部分。

其次,对于产前假的其他情况,如果是指怀孕后期因为身体原因无法继续提供正常劳动但又未达到法定的产假休假时间而进行的休假,这并非全国统一规定的法定假期。是否享有这样的产前假,以及产前假的具体天数和薪资待遇,主要取决于各地的地方政策以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1. 地方政策差异:不同地区对于产前假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例如,上海规定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而江苏、福建、山东等地也有各自的相关规定。因此,具体是否享有产前假以及产前假的天数,需要参照您所在地区的地方政策。

  2.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即使地方政策有规定,用人单位也可能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更为详细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可能会规定产前假的申请条件、审批流程以及薪资待遇等。因此,在申请产前假前,建议您先了解用人单位的相关规定。

  3. 薪资待遇:对于产前假的薪资待遇,如果地方政策有明确规定,则按照地方政策执行;如果地方政策未规定,则一般按照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执行。但无论如何,用人单位支付的薪资待遇都不得低于法定病假工资的标准。

综上所述,预产假(即产前可以休假的15天)是包含在98天的产假之中的,不是额外增加的假期。对于其他因身体原因需要提前休假的产前假,则取决于地方政策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果您有进一步的疑问或需要申请产前假,建议您先了解所在地区的地方政策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按照规定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