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如何定罪-王思纯律师|法行宝
2026-07-10 刑事辩护

在诈骗罪中,如果既有既遂部分又有未遂部分,定罪时会综合考虑既遂和未遂的情节,根据具体情形来决定最终的刑罚。以下是从不同角度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原则与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诈骗罪中,既遂是指行为人已经成功骗取了财物,而未遂则是指行为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成功骗取财物。当诈骗罪中既有既遂又有未遂时,法院会综合考虑既遂和未遂的情节,以及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来决定最终的刑罚。

二、定罪量刑的具体考量

  1. 数额的认定:

    • 在诈骗罪中,数额是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对于既遂部分,法院会直接根据实际骗取的财物数额来认定;对于未遂部分,如果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且数额较大的,也会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 在既有既遂又有未遂的情况下,法院会综合考虑既遂和未遂的数额,以及它们在整个犯罪中的比重和作用,来决定最终的刑罚。
  2. 情节的考量:

    • 除了数额外,法院还会考虑其他情节,如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犯罪手段、犯罪对象、犯罪次数、是否退赃退赔等。
    • 如果行为人既遂部分情节严重,如诈骗数额巨大、多次诈骗、诈骗老年人或残疾人等,同时未遂部分也显示出其较大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那么法院在量刑时会予以从重处罚。
    • 反之,如果行为人既遂部分情节较轻,且未遂部分也未造成严重后果,同时行为人又有悔罪表现、积极退赃退赔等情节,那么法院在量刑时会予以从轻处罚。
  3. 法律适用与量刑平衡:

    • 在既有既遂又有未遂的情况下,法院需要确保量刑的平衡和公正。既要考虑既遂部分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也要考虑未遂部分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作用。
    • 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综合运用各种量刑情节和量刑方法,来确保量刑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三、实际案例与司法实践

在实际案例中,法院对于既有既遂又有未遂的诈骗罪案件,通常会根据上述原则进行定罪量刑。例如,如果行为人既遂部分诈骗了较大数额的财物,同时未遂部分也涉及较大数额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那么法院可能会认定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并在量刑时予以从重处罚。反之,如果行为人既遂部分情节较轻,且未遂部分也未造成严重后果,同时行为人又有悔罪表现等情节,那么法院可能会在量刑时予以从轻处罚。

总结与建议:

在诈骗罪中既有既遂又有未遂的情况下,定罪量刑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过程。法院会综合考虑既遂和未遂的情节、数额、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来决定最终的刑罚。因此,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涉及此类案件,建议及时向我咨询,以便更准确地了解案件情况和法律后果,并制定出更合理的辩护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