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劳动关系通过诉讼并实际缴全额纳社社保金 享受退休的构成犯罪吗-王刚律师|法行宝
2026-07-09 刑事辩护

虚构劳动关系通过诉讼并实际全额缴纳社保金以享受退休待遇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具体需结合行为细节和法律条款综合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展开分析:

1. 虚构劳动关系本身可能构成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若通过伪造劳动合同、工资记录等材料虚构劳动关系,目的是骗取社保机构发放的退休金(属于公共财产),且数额达到当地诈骗罪立案标准(通常为3000元至1万元以上),则可能构成诈骗罪。
关键点:

  • 行为主观上需以“非法占有退休金”为目的;
  • 客观上实施了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等欺骗行为;
  • 实际骗取了社保基金且数额较大。

2. 全额缴纳社保金不影响犯罪定性,但可能影响量刑

即使行为人全额缴纳了社保费用,但退休金的发放是基于“真实劳动关系”这一前提。若劳动关系本身是虚构的,则社保机构发放退休金的行为仍属于“被欺骗后的财产处分”,行为人仍可能构成诈骗罪。
量刑影响:

  • 全额缴纳社保可能被视为“退赃”或“主观恶性较低”的表现,法院在量刑时可能酌情从轻处罚;
  • 但若骗取金额特别巨大,仍可能面临较重刑罚(诈骗罪最高可处无期徒刑)。

3. 可能涉及其他罪名或行政处罚

  • 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若伪造用人单位公章、合同等材料,可能单独构成此罪(《刑法》第280条);
  • 行政处罚:即使不构成犯罪,社保部门可依据《社会保险法》第88条,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保金,并处骗取金额2-5倍罚款;
  • 信用惩戒:行为人可能被纳入社保失信名单,影响未来社保待遇领取。

4. 特殊情形:单位协助虚构劳动关系

若用人单位与个人合谋虚构劳动关系,单位可能构成共同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单位可能面临社保部门行政处罚(如罚款、暂停社保业务等)。

总结建议

  1. 立即停止行为:虚构劳动关系骗取退休金属于违法行为,即使已缴纳社保,仍可能面临刑事追责;
  2. 自查整改:若已实施此类行为,建议主动向社保部门说明情况、退回骗取资金,争取从宽处理;
  3. 合法规划退休:通过正常缴纳社保、延迟退休等方式合法享受待遇,避免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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