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标法驰名商标的保护在第几条-傅梅虹律师|法行宝
2026-07-09 知识产权

新商标法中关于驰名商标的保护主要规定在第十三条。以下是对该条款的详细解读:

  1. 驰名商标的定义与保护原则:

    • 驰名商标是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 驰名商标的保护不以注册为前提,即使未在中国注册,只要符合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仍可享受法律保护。
  2. 驰名商标的保护措施:

    • 注册阶段的保护:
      • 对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若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翻译该驰名商标,且容易导致混淆的,商标局将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 对于已注册的驰名商标,若他人在不相同或不相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翻译该驰名商标,且可能误导公众、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的,同样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 使用阶段的保护:驰名商标所有人有权禁止他人在任何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以维护其商标的显著性和识别性。
    • 司法保护:在民事侵权诉讼中,驰名商标所有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方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
  3.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

    •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不仅限于相同或类似商品,还可延伸至不相同或不相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以防止误导公众或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
    • 禁止他人以任何方式淡化驰名商标的显著性,包括将驰名商标用于商品包装、装潢、企业名称、域名等,以免造成公众混淆或误认。
  4. 驰名商标的认定因素:

    • 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以及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举例说明: 假设某驰名商标“ABC”在服装领域享有较高声誉,但未在食品领域注册。若另一企业在食品领域申请注册与“ABC”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并可能导致公众混淆或误认,那么根据《商标法》第十三条,该申请将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这就是驰名商标跨类别保护的一个典型例子。

法律建议:

  • 如果您是驰名商标所有人,建议加强商标的保护意识,及时对侵权行为进行维权。
  • 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如果您的商标已经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可以考虑在申请时主张驰名商标的保护,以扩大保护范围。
  • 如果您发现他人侵犯了您的驰名商标权,可以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有任何关于驰名商标保护的法律问题,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