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影响力犯罪构成要件-孙先格律师|法行宝
2026-07-09 刑事辩护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主体要件:

    •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涵盖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如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等)以及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如情妇/夫、恋人、校友、战友、老同事等)。
    • 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同样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2. 客体要件:

    •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正性,以及公众对国家机关正常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信赖。通过利用影响力进行受贿,直接损害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
  3. 主观要件:

    •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利用影响力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财物的行为会损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公正性和廉洁性,却仍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通常具有非法占有请托人财物的目的。
  4. 客观要件:

    • 在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行为人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或者离职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
    • “不正当利益”指的是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或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或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提供违反这些规定的帮助或便利条件。例如,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项目审批、逃避行政处罚等。
    • “数额较大”通常指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其他较重情节”则可能包括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或者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时造成较大损失等情形。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的规定,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将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和数额大小,分别处以不同年限的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或没收财产等刑罚。具体为:数额较大或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实际应用与指导意义:

  • 在实际应用中,对于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行为,应严格依据上述构成要件进行审查判断。同时,要加强对此类犯罪的预防和打击力度,提高公众对廉政建设的认识和参与度,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
  • 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人以及离职国家工作人员等特定人群,应加强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防止他们利用影响力进行受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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