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影响力受贿罪,即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其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主体要件:
-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具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如夫、妻、父、母、子、女及同胞兄弟姐妹等)、与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如情人、战友、同学、老乡等,这些人与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足以影响后者的职务行为)、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因退休、辞职、辞退等原因不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以及离职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及与其关系密切的人。
主观要件:
-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利用影响力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财物的行为会损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正性,却仍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同时,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客体要件:
-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正性。该罪行通过非正当途径干扰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破坏了正常的公务活动秩序,损害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的公信力和形象。
客观要件:
- 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以下几种行为方式:
- 关系密切人通过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受贿:即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且数额较大或有其他较重情节。
- 离职人员及关系密切人通过在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受贿:即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其近亲属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且数额较大或有其他较重情节。
其中,“不正当利益”指的是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及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或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及有关单位提供违反上述规定的帮助或方便条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数额较大一般指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
法律后果与建议: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一种严重的职务犯罪,一旦构成,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因此,建议任何人都不要试图利用与国家工作人员的特殊关系来谋取不正当利益,更不要收受请托人的财物。
-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请立即停止相关行为,并尽快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有任何关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或其他刑事案件的法律问题,欢迎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