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款忘了写上人民陪审员了 更正裁定怎么写-张秀峰律师|法行宝
2026-07-09 行政纠纷

关于落款遗漏“人民陪审员”后更正裁定的撰写方式,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和要点进行:

  1. 裁定书的基本结构:

    • 标题:应明确为“XX人民法院更正裁定书”。
    • 案号:需与原判决或裁定的案号保持一致,并在其后注明“更正”字样,如“(XXXX)XX民初XX号更正”。
    • 当事人信息:包括原告、被告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基本信息,应与原判决或裁定中的信息一致。
    • 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简要说明案件的来源、审理过程以及发现落款遗漏“人民陪审员”的情况。
  2. 更正内容的具体表述:

    • 明确更正事项:在裁定书中应明确指出原判决或裁定中的落款部分遗漏了“人民陪审员”的署名。
    • 更正后的内容:详细描述更正后的落款部分应如何表述,例如:“将原判决(或裁定)书中的落款部分更正为‘审判长XXX,人民陪审员XXX、XXX,XXXX年XX月XX日’。”
  3. 裁定书的法律依据和理由:

    • 法律依据:可以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裁判文书制作和更正的规定,作为裁定更正的法律依据。
    • 理由阐述:简要说明更正的原因和必要性,例如:“因原判决(或裁定)书中的落款部分遗漏了人民陪审员的署名,为确保裁判文书的严肃性和准确性,特作出更正裁定。”
  4. 裁定书的落款和日期:

    • 落款:应由审判长和人民陪审员共同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公章。
    • 日期:应注明裁定书的作出日期。

示例裁定书:

XX人民法院更正裁定书

(XXXX)XX民初XX号更正

原告:XXX,……(原告信息)

被告:XXX,……(被告信息)

……(其他诉讼参与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XXX与被告XXX……(案件名称)一案中,发现原判决(或裁定)书中的落款部分遗漏了人民陪审员的署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作出如下更正裁定:

## 一、将原判决(或裁定)书中的落款部分更正为“审判长XXX,人民陪审员XXX、XXX,XXXX年XX月XX日”。


## 二、本裁定书与原判决(或裁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审判长:XXX

人民陪审员: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加盖XX人民法院公章)

在撰写更正裁定时,务必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严谨性,以维护司法裁判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