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人轻伤一级能不能取保候审-刘顺仙律师|法行宝
2026-07-08 刑事辩护

致人轻伤一级的犯罪嫌疑人,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是可以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其适用需严格遵循《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从不同角度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轻伤一级通常涉嫌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存在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的情况,满足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之一。

  2.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里的“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平时表现及与被害人的和解情况等因素。例如,若犯罪嫌疑人平时表现良好,已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并积极赔偿,取得了谅解,且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表现出真诚的悔罪态度,则更有可能被认为不会造成社会危险。

  3.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若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这也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4.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调查审理时:也可以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二、取保候审的申请流程

  1. 准备申请材料:

    • 取保候审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被申请取保候审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的事实和理由等。
    • 保证人或保证金:保证人需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如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等;保证金数额由决定机关根据案件情况确定,一般起点为1000元。
    • 其他相关材料:如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证明、案件的相关证据材料等。
  2. 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批:

    • 向办案机关提交申请: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可向办案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交取保候审申请。
    • 接受审查:办案机关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估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 等待审批结果:若申请被批准,会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若被拒绝,会收到不予批准决定书,并可依法申请复议。
  3. 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规定:

    •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 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24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取保候审的注意事项

  1. 及时沟通:在申请过程中,保持与办案机关的沟通,及时了解申请进展和需要提供的材料。
  2. 配合调查:即使申请了取保候审,仍需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如实陈述案情。
  3. 法律风险: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结束,犯罪嫌疑人仍需面对后续的刑事诉讼程序。若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可能会被撤销取保候审并重新羁押。

四、特殊情况考量

  • 社会危险性评估:对于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办案机关会进行综合评估。若犯罪嫌疑人存在逃避侦查、毁灭证据等行为,或者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取保候审的申请可能会被拒绝。
  • 和解与赔偿:若犯罪嫌疑人已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并积极赔偿,取得了谅解,这有助于降低其社会危险性,提高取保候审的成功率。

总结与建议:

致人轻伤一级的犯罪嫌疑人,在符合法定条件时是可以取保候审的。但具体能否取保候审,还需由办案机关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来作出决定。因此,我建议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在申请取保候审时,应充分准备申请材料,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并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规定。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