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六级工伤有些什么待遇”的问题,以下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政策为您详细解答的内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根据您的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对于六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二、保留劳动关系与安排工作
三、伤残津贴
对于难以安排工作的六级伤残职工,用人单位会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同时,用人单位还会按照规定为您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如果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会补足差额,确保您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四、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待遇
如果您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同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规定,因此具体数额会有所差异。
综上所述,六级工伤职工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劳动关系与安排工作(或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以及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待遇。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