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骨折赔偿谁来承担-王宪梅律师|法行宝
2026-07-08 劳动纠纷

工伤骨折的赔偿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具体承担方式需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一、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职工因工伤导致的骨折,其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此外,如果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构成伤残等级,工伤保险基金还会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例如:

  • 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 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 以此类推,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用人单位承担的部分

  1.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骨折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 护理费:如果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费的标准一般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来确定。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职工因工伤骨折构成伤残等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的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三、未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职工因工伤导致的骨折,所有赔偿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承担。这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四、特殊情况

如果工伤骨折是由第三人造成的,例如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骨折,且交通事故责任在对方,那么职工除了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外,还可以向第三人主张民事赔偿。这种情况下,赔偿费用的承担可能会涉及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和第三人三方。

建议:

  • 如果发生工伤骨折,首先应及时就医并保存好相关医疗证据;
  • 然后向用人单位报告工伤情况,并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如果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直接提出申请;
  • 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完成后,根据具体情况向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主张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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