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被申请人信息情况怎么写-叶飞龙律师|法行宝
2026-07-08 行政纠纷

在撰写行政复议申请书时,关于“被申请人信息情况”的填写是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复议机关能否准确识别并联系到被申请人,以及后续复议程序的顺利进行。以下是对如何填写被申请人信息情况的详细指导:

一、被申请人信息填写要点

  1. 被申请人全称:

    • 必须准确无误地填写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全称。这是复议机关识别被申请人的首要依据,任何名称上的错误或遗漏都可能导致复议申请被驳回或延误。
  2. 被申请人地址:

    • 填写被申请人的办公地址或注册地址,确保复议机关能够顺利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如果被申请人有多个办公地点,应填写其主要办公地点或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办公地点。
  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信息:

    • 填写被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这是为了在复议过程中,复议机关能够明确与被申请人进行沟通或送达法律文书的对象。
    • 如果可能,还可以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职务和联系方式,以便复议机关在需要时能够迅速联系到相关人员。

二、填写示例与说明

示例:

被申请人信息:
名称:XX市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三(职务:局长)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说明:

  • 在填写名称时,应确保与被申请人官方网站、公章或相关法律文书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 地址应详细到门牌号,以便复议机关能够准确送达。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姓名应与其官方职务相匹配,避免填写错误或过时的信息。
  • 如果被申请人提供了联系电话,可以一并填写,以便复议机关在需要时能够迅速取得联系。

三、注意事项

  1. 准确性:

    • 所有填写的信息必须准确无误,任何错误或遗漏都可能导致复议申请被驳回或延误。因此,在填写前应仔细核对相关信息,确保无误。
  2. 完整性:

    • 除了上述基本信息外,如果还有其他与被申请人相关的重要信息(如电子邮箱、传真号码等),也可以一并填写,以便复议机关在需要时能够采用多种方式与被申请人取得联系。
  3. 更新性:

    • 如果被申请人的信息发生了变化(如地址变更、法定代表人更换等),应及时更新复议申请书中的相关信息,确保复议机关能够顺利与被申请人进行沟通。

通过遵循上述指导原则,您可以准确、完整地填写行政复议申请书中的被申请人信息情况,为后续的复议程序奠定坚实的基础。如果您在填写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专业律师或复议机关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