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能否要回需分情况讨论,关键在于定金性质及双方协商结果,具体分析如下:
若定金性质为“订约定金”(即保证后续签订租赁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587条,若因给付定金方(租客)原因不履行签订合同义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若因收受定金方(房东)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签订,则需双倍返还定金。
关键点:需证明房东存在过错(如拒绝签订合同、擅自提高租金等)。若双方均无过错,定金可能不予退还,但实践中可通过协商解决。
若定金性质未明确约定,或实际为“预付款”
若双方未明确约定定金性质(如收据上仅写“押金”或“定金”但未注明法律后果),或实际行为表明该款项仅为预付款(如房东未要求签订定金合同),则租客有权要求返还。
操作建议:立即与房东协商,强调款项性质非“担保性质”,并保留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
若房东存在过错或欺诈行为
若房东在收定金后存在隐瞒房屋瑕疵(如漏水、权属纠纷)、未履行告知义务(如房屋即将拆迁)等行为,租客可主张解除约定并要求返还定金,甚至可要求赔偿损失。
证据要求:需提供房屋现状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证明房东过错。
行动建议:
提示:定金与订金、押金法律后果不同,签订书面协议时务必明确条款。如有疑问,可进一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