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二婚的老婆是否也是孩子的监护人”这一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法律关系和实际情况。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且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这一权利并不因父母之间的婚姻关系解除而受到影响。也就是说,即使父母离婚,他们仍然对子女拥有监护权。
在二婚的情况下,如果您的二婚妻子并未与您的孩子形成法律上的收养关系,那么她通常不会自动成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仍然是其生父母,除非生父母因特定原因(如死亡、丧失监护能力等)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此时才会由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或组织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然而,如果您的二婚妻子经过您(作为孩子的生父或生母)的同意,并依法办理了收养手续,与您的孩子建立了拟制血亲法律关系,那么她就依法成为了孩子的监护人。在这种情况下,监护权会发生转移和变更,您的二婚妻子将承担起对孩子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的责任,而作为送养人的您(如果送养的是您直接抚养的孩子)则对已送养的孩子不再拥有监护权。
概括起来,二婚的妻子是否成为孩子的监护人,取决于她是否与孩子形成了法律上的收养关系。如果没有形成收养关系,她通常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如果形成了收养关系,则她依法成为孩子的监护人。希望这一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