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签永久劳动合同-谭艳律师|法行宝
2026-07-07 劳动纠纷

结论前置:在我国,劳动者在符合特定条件时,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通常被理解为“永久劳动合同”)。这些条件主要包括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特殊情况下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以及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符合相关条件。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

  1. 连续工作满十年

    • 具体解释: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不间断地工作达到十年,这里的“连续工作”强调工作的连贯性,不存在长时间的中断情形。例如,小李于2010年1月1日开始在某公司工作,期间未离职或长时间中断工作,到2020年1月1日,小李就满足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条件。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特殊情况下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

    • 具体解释:这主要适用于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如某国有企业进行改制,老王已在该企业连续工作了12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8年,则老王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 法律依据: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符合相关条件

    • 具体解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两次订立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和第四十条第一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工作)、第二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仍不能胜任)规定的情形。例如,小张与某公司连续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每次期限为3年,期间表现良好,则第二次合同期满时,小张有权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性质与解除

  • 性质说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虽被视为“永久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它仍然是一份合同,只是没有明确的终止日期。这并不意味着合同不能被解除或变更。
  • 解除条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有可能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例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者用人单位因经营需要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等。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等)也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通知或支付经济补偿。

三、总结与建议

劳动者在了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和性质后,应更加珍惜自己的劳动权益,合理规划职业生涯。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合同类型、期限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用人单位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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