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监定报告由哪个部门出-张超律师|法行宝
2026-07-05 房产纠纷

房屋鉴定报告的出具部门主要取决于当地的房屋安全鉴定管理规定。一般来说,这类报告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并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以济南市为例,根据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安全鉴定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地开展鉴定业务,并向鉴定委托人出具鉴定报告。这些机构需要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资质,并在进行实体检测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鉴定报告需要确定房屋安全等级,明确鉴定结论,并给出处理意见,由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机构负责人签字,加盖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公章。

而在上海市,根据《上海市房屋检测鉴定单位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市房屋管理局是本市房屋检测鉴定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政策制定、综合协调和业务指导。市安监所则具体负责本市房屋检测鉴定活动的日常管理、技术指导和培训。房屋检测鉴定单位需要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及技术标准,开展房屋检测鉴定业务,并对出具的检测鉴定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概括起来,虽然不同地区的具体管理部门和规定可能有所不同,但房屋鉴定报告通常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并受到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因此,如果您需要获取房屋鉴定报告,建议您首先咨询当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然后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