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 中的 犯罪-李远祥律师|法行宝
2026-07-04 刑事辩护

在理解“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中的“犯罪”时,我们首先要明确的是,这里的“犯罪”是一个法律概念,它涵盖了刑法分则中明确规定的各种具体罪名,比如诈骗罪、赌博罪等,同时也包括那些虽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但仍然属于违法行为的情形。接下来,我将从几个方面详细解释这一概念:

一、“明知”的含义

“明知”指的是行为人清楚地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这种“知道”可以是直接的,比如通过他人的明确告知或现场目睹;也可以是间接的,比如通过交易价格异常、交易方式异常等情形进行推定。

二、“犯罪”的具体认定

  1. 直接知晓的情形:

    • 明确告知:如果有人直接告诉你,他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并请求你提供帮助,而你仍然同意并实施了相关行为,那么你就属于“明知”。
    • 现场目睹:如果你亲眼看到有人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并且你提供了帮助,那么你也属于“明知”。
  2. 推定明知的情形:

    • 交易价格异常:如果你出售或出租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等物品的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这可能表明你明知对方可能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 交易方式异常:采用隐蔽、不合常理的交易方式进行物品交付,比如深夜偏僻地点交接、使用匿名账户进行资金往来等,这些都可能表明你意识到对方的用途不合法。
    • 频繁更换交易对象或方式:如果你在短时间内多次向不同的人出售、出租银行卡等,或者不断变换交易方式,这种行为模式可能不符合正常的商业逻辑,从而推定你对他人利用这些物品实施信息网络犯罪存在明知。
    • 逃避监管:如果你在提供支付结算等服务时,故意采取一些手段来规避金融机构或其他监管部门的监测和管理,比如使用虚假的身份信息开设银行账户,或者通过复杂的资金流转方式来掩盖资金来源和去向等,这些都可能被认定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

三、法律意义

  1. 区分罪与非罪:“明知”是认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的关键要素之一。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道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只是出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等原因提供了帮助,那么就不构成帮信罪。
  2. 影响量刑轻重:在司法实践中,“明知”的程度不同,可能会影响到对行为人的量刑。例如,对于明确知晓他人实施严重信息网络犯罪的,相较于那些只是推定明知的,可能会在量刑时予以更重的处罚。

四、综合认知判断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明知”的认定通常采用综合判断标准,考察以下要素:

  • 技术行为的异常性:如提供的技术支持存在规避监管特征或超出正常业务范围。
  • 交易特征的非常规性:如通过非正规渠道收取报酬、支付金额明显偏离市场价值等。
  • 事前事中沟通记录:如与犯罪实施者的聊天记录显示知晓犯罪性质或收到过相关犯罪收益分成承诺。
  • 行业经验与专业背景:如具备网络安全、软件开发等专业资质的行为人,其技术手段具有明显助恶属性。
  • 事后补救措施的缺失:如在技术被用于犯罪后未采取终止服务、报警等合理措施。

五、法律拟制情形

当缺乏直接证据证明主观故意时,可通过客观事实进行法律推定,如:

  • 经监管部门书面告知后仍提供服务。
  • 接到被害人投诉后未停止技术支持。
  • 因同类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后再次实施。
  • 技术方案本身具有明确违法用途指向。

综上所述,“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中的“犯罪”是一个涵盖广泛且需要具体认定的法律概念。在理解这一概念时,我们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境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