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去年6月30号受伤是今天6月30号满一年吗”,我们可以这样来详细解答:
首先,要明确“满一年”的计算方式。在常规的时间计算中,如果去年6月30号发生了某件事情(比如受伤),那么到今年的6月30号,时间跨度正好是一年。这是因为我们计算时间时,通常是以日历上的同一天作为一年的结束和开始,即“周年”的概念。
接下来,我们结合您提到的具体情境——受伤。在工伤认定的相关法规中,有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就是“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确实需要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个“一年”的计算,就是从受伤之日起算,到次年的同月同日为止。
现在,我们回到您的问题本身。如果去年6月30号受伤,那么到今天的6月30号,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年。这意味着,如果您打算申请工伤认定,需要确认是否已经在这个时间节点之前提出了申请。如果还没有提出,并且不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提到的那些特殊情况(如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的原因等导致逾期),那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能不予受理您的工伤认定申请。
综上所述,去年6月30号受伤,到今天的6月30号,确实是满一年了。如果您有关于工伤认定的进一步问题,比如如何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等,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