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监护人需要谁同意-刘彬律师|法行宝
2026-07-04 婚姻家庭

您好,关于担任监护人需要谁同意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被监护人的具体情况以及监护人的选择。以下是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为您做出的详细解答:

首先,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父母是他们的法定监护人。这意味着,在正常情况下,父母天然地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这种监护职责一直延续到子女成年后终止。

然而,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那么就需要由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来担任监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这些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包括:

  1. 祖父母、外祖父母;
  2. 兄、姐;
  3. 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在具体实践中,如果有多个人或组织都愿意担任监护人,或者应当担任监护人的人认为自己不适合担任或认为其他具有监护资格的人更适合担任,那么可以按照上述顺序确认监护人,或者通过协商来确定。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就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监护争议解决程序来处理,即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如果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被监护人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那么监护人将由民政部门担任,或者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以仙桃法院审理的一起申请变更监护人案件为例,该案件中的未成年人壮壮的母亲去世,父亲为智力残疾,生活无法自理,不具有担任监护人的能力。壮壮的祖父母去世,外祖父母无劳动能力和稳定收入来源,也不具有担任监护人的能力。其他近亲属均没有监护能力,且没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最终,仙桃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指定仙桃民政局为壮壮的监护人。

综上所述,担任监护人需要谁同意,主要取决于被监护人的具体情况以及监护人的选择。在大多数情况下,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如果父母无法履行监护职责,那么就需要由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或组织来担任监护人,并可能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同意或指定。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