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试用期不合格情形有哪些-孙芹律师|法行宝
2026-07-02 劳动纠纷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认定为不合格的情形,并非由用人单位单方面随意判定,而是需要基于合法、合理的标准及程序。不过,若从试用期约定本身是否合法有效的角度来看,存在以下几种试用期约定无效(可视为劳动者‘不合格’情形的前提不存在或不合理)的情况:

  1. 未订立正式劳动合同

    •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如果劳动合同仅约定了试用期,而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那么这个试用期约定是无效的,该期限应被视为劳动合同期限。
    • 实例说明:比如,某公司与员工仅签订了一个试用期协议,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那么这个试用期就是无效的,员工直接进入正式劳动合同期。
  2. 试用期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

    • 法律规定: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 实例说明:若公司与员工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但约定了四个月的试用期,那么超出的两个月试用期就是无效的。
  3. 重复约定试用期

    •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 实例说明:如果员工在某公司工作一段时间后离职,再重新入职该公司,公司不能再次与该员工约定试用期。如果再次约定,则这个试用期约定是无效的。
  4.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或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时约定试用期

    •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三款,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 实例说明:比如,公司聘请一位设计师完成一个特定项目的设计工作,并签订了以该项目完成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试用期,那么这个试用期就是无效的。
  5. 试用期的劳动报酬低于约定或法定标准

    • 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实例说明:如果公司在与员工约定的试用期工资低于上述标准,那么这个试用期约定就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若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 用人单位需有明确的考核标准和程序,且这些标准和程序需事先告知劳动者。
  • 考核过程需公正、透明,避免主观臆断或歧视性评价。
  • 若劳动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用人单位应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证据。

建议:作为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试用期的约定,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如果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者认为这一判定不合理或违法,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有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