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无证经营谁来管理”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无证经营的管理主要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来进行,该办法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查处无证经营中的职责和分工。
首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并建立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这意味着,地方政府在无证经营的管理中起着主导和协调的作用。
其次,对于无证经营(即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查处,主要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负责。如果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那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来查处。这些部门通常包括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如卫生部门、教育部门、环保部门等,具体取决于经营活动的性质。
再者,对于无照经营(即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查处,主要由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对涉嫌无照经营进行查处,包括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进行现场检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等。
此外,如果经营者既未依法取得许可也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那么将依照无证经营的规定进行查处。
在查处过程中,各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密切协同配合,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如果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无证无照经营,应当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同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权向查处部门举报无证无照经营。查处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并安排人员受理举报,依法予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查处部门还应当告知处理结果,并为举报人保密。
最后,对于妨害查处部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行为,如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综上所述,无证经营的管理是一个涉及多部门协同合作的过程,主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进行查处。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无证经营的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