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花钱购买物品 用物品抵偿债务 属于无偿取得吗-谢万扬律师|法行宝
2026-07-01 经济纠纷

结论:用物品抵偿债务是否属于无偿取得,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不属于无偿取得,但在特定情形下可能被视为无偿或部分无偿。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1. 以物抵债的法律性质

以物抵债是债务清偿的一种方式,本质是债务人与债权人约定,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财产折价清偿债务。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以物抵债协议若满足以下条件,通常视为有偿交易:

  • 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合意,明确以物品抵偿债务;
  • 对价合理:物品价值与债务金额相当,或双方认可折价比例;
  • 履行合法程序:如涉及不动产或特殊动产,需完成登记或交付手续。

示例:甲欠乙10万元,双方约定以甲的一辆汽车(市场价8万元)抵债,甲再支付2万元现金。此时,汽车抵债部分属于有偿取得,因乙需放弃部分债权(2万元)作为对价。

2. 可能被视为无偿或部分无偿的情形

若以物抵债协议存在以下问题,可能被认定为无偿或部分无偿:

  • 物品价值显著低于债务金额:如债务10万元,抵债物品仅值2万元,且债权人未放弃剩余债权,可能被视为部分无偿;
  • 缺乏明确对价约定:双方未约定物品价值或债务抵扣比例,仅笼统表示“以物抵债”,可能引发争议;
  • 存在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如债务人被迫以远低于市场价的物品抵债,法院可能撤销协议或调整对价。

示例:甲欠乙10万元,甲提出以一幅字画抵债,乙未核实字画价值即同意。后经鉴定,字画仅值1万元,且甲未支付剩余9万元。此时,乙可能被认定为部分无偿取得字画,剩余债权仍需主张。

3. 法律后果与建议

  • 对债权人:若以物抵债被认定为无偿或部分无偿,债权人可能面临:
    • 剩余债权无法完全清偿的风险;
    • 若物品存在权利瑕疵(如抵押、查封),可能无法取得所有权;
    • 需承担物品价值评估、过户等额外成本。
  • 对债务人:若以物抵债被认定为无偿,可能涉及:
    • 逃避债务的嫌疑,影响信用记录;
    • 若物品价值远高于债务,可能被认定为赠与,需缴纳相关税费。

建议:

  1. 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物品价值、债务抵扣比例及剩余债权处理方式;
  2. 评估物品价值: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保对价合理;
  3. 履行合法程序:如涉及不动产或特殊动产,及时办理登记或交付手续;
  4. 保留证据:如协商记录、评估报告等,以备争议时使用。

4. 特殊情形:流质条款的禁止

若以物抵债协议涉及抵押物,需注意《民法典》第4百零一条的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此类“流质条款”无效,债权人需通过拍卖、变卖抵押物优先受偿,而非直接取得所有权。

示例:甲向乙借款10万元,以汽车作为抵押。双方约定“若甲到期未还款,汽车归乙所有”。此条款无效,乙需通过法律程序处置汽车,而非直接取得。

总结:用物品抵偿债务是否属于无偿取得,需结合协议内容、物品价值及履行程序综合判断。为避免争议,建议双方签订书面协议、评估物品价值并履行合法程序。如有具体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