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停工留薪工资不给怎么办-李春焕律师|法行宝
2026-07-01 劳动纠纷

若用人单位在工伤停工留薪期间拒不支付工资,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核心结论如下:

  1. 优先协商与书面催告
    首先可与用人单位协商,明确要求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支付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通常为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若协商无果,建议通过书面形式(如邮件、微信、律师函)向单位发出催告,保留送达证据(如签收记录、聊天记录),为后续维权提供依据。

  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若单位仍拒付,可携带劳动合同、工伤认定书、停工留薪期确认证明(如医院诊断证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材料,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付可加付50%-100%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85条)。

  3. 申请劳动仲裁
    若投诉未果,需在1年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

    • 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
    • 若因拖欠工资被迫离职,可同时主张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 仲裁裁决后单位仍不履行的,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 特殊情形处理

    • 未认定工伤: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需先通过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再主张停工留薪期工资;
    • 非全日制员工:非全日制用工不适用停工留薪期规定,但单位仍需按合同约定支付工伤医疗期间的生活费;
    • 单位拒不确认停工留薪期:可凭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休证明,直接按实际休息时间主张工资,单位若质疑需举证反驳。

行动建议:

  1. 立即收集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伤认定书等证据;
  2. 根据单位态度选择协商、投诉或仲裁,优先通过书面形式固定证据;
  3. 若对流程不熟悉,可携带材料向我进一步咨询,我会协助梳理证据链并制定维权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