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地接社带团未任用有导游证导游是否会受到处罚”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地接社如果委派的导游人员未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是会受到相应处罚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相关规定,旅行社在委派导游人员时,必须确保导游人员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这是保障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如果地接社违反了这一规定,即委派了未持有导游证的导游人员带团,那么就构成了违法行为。
对于这种违法行为,旅游主管部门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具体来说,处罚措施包括:责令改正,即要求地接社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更换持有导游证的导游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即如果地接社通过未持有导游证的导游人员获得了违法所得,那么这些所得将被没收;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即根据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对地接社处以相应数额的罚款;同时,旅游主管部门还会予以公告,以警示其他旅游从业者。
以实际案例为例,曾有某地接社委派未取得导游证的符某从事导游活动,符某全程负责游客招揽对接、景点行程规划安排等导游执业工作,并收取了相关服务费用。最终,该地接社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相关规定,被旅游主管部门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并予以公告的行政处罚。
因此,我建议您在选择地接社时,一定要确认其委派的导游人员是否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以保障您的旅游服务质量。同时,如果地接社存在违法行为,您也可以向旅游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