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评残死亡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吗-张越律师|法行宝
2026-06-29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未评残死亡是否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未评残的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并不能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可以享受其他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

具体来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地方性法规(如《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这三项待遇是职工因工死亡后近亲属可以享受的主要工伤保险待遇。

  1. 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用于补偿职工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费用。

  2.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具体标准根据亲属关系和职工本人工资确定,用于保障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

  3.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这是一项对职工因工死亡后近亲属的一次性经济补偿。

然而,对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它是针对职工因工致残后,根据伤残等级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由于未评残的职工并未进行伤残等级评定,因此其近亲属无法享受这一待遇。

另外,如果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或者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其近亲属的待遇享受情况会有所不同。但无论如何,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都不是未评残死亡职工近亲属可以享受的待遇。

最后,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导致职工因工死亡后无法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相关待遇,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职工近亲属支付费用。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