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到退休年龄后是否还能认定工伤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涉及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重要议题。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仍在原单位继续工作的人员,在工作中受伤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
这一结论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立法本意:《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初衷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职工能够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如果将超过退休年龄但尚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且仍在工作的人员排除在工伤认定之外,显然与立法本意不符,也可能导致这部分人员在发生工伤后陷入维权困境。
人社部规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这一规定为超退休年龄人员的工伤认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实际案例:从实际案例来看,也有法院支持了超退休年龄人员在工作中受伤后被认定为工伤的诉求。例如,在您提到的石景山法院的案例中,法院就明确认为,将超过退休年龄尚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仍在原单位继续工作的人员直接排除在工伤认定程序之外,与立法本意不符。
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达到退休年龄后仍在原单位工作且在工作中受伤,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保存和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证明、事故现场记录、医疗诊断证明等,以证明事故伤害与工作之间存在关联。
向相关行政机关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
如果行政机关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劳动者有权在法定期限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达到退休年龄后并不意味着就不能认定工伤。关键在于劳动者是否尚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仍在原单位继续工作。如果符合这些条件,并在工作中受伤,劳动者是有权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