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劳动能力鉴定后还可以做工伤增项吗-吴沅峰律师|法行宝
2026-06-29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做了劳动能力鉴定后是否还可以做工伤增项”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工伤增项通常指的是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发现原工伤部位(或诊断)另有伤情,需要增加到工伤认定中的情况。而劳动能力鉴定则是在工伤认定完成后,对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进行评估的过程。

针对您的情况,如果是在工伤职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之内,且发现原工伤部位(或诊断)另有伤情(合并症或后遗症除外),并且有连续诊疗记录的,那么根据相关规定,工伤职工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增项。在增项后的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会依据新的工伤认定决定来作出初次鉴定结论。这意味着,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做了劳动能力鉴定后,仍然有可能进行工伤增项,并重新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然而,如果已经超过了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的1年期限,或者新增的伤情属于合并症或后遗症,那么可能就无法再申请工伤增项了。此外,如果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已经作出,且没有证据表明伤残情况发生了变化,那么通常也无法再重新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增加工伤项目。

另外,我还想补充一点,如果工伤职工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认为伤残情况发生了变化,那么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但这与工伤增项是不同的概念,复查鉴定主要是针对已有工伤认定的伤残情况变化进行的评估。

综上所述,做了劳动能力鉴定后是否还可以做工伤增项,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工伤事故发生的时间、新增伤情的性质以及是否有连续诊疗记录等。如果您认为自己符合工伤增项的条件,建议尽快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咨询并申请相关手续。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