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给交公积金合法吗-李悦律师|法行宝
2026-06-29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用人单位不给交公积金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是不合法的。

首先,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各地如《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这意味着,无论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服务机构还是社会团体,及其职工,都应当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对于新设立的单位或者新招录的职工,单位必须自(招录)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和职工账户设立手续。如果单位不按时缴存,就违反了相关法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那么,如果遇到用人单位不给交公积金的情况,员工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1. 要求单位补缴:您可以首先要求单位为您进行公积金的补缴。这是您的合法权益,单位有义务配合。

  2. 向有关部门投诉:如果单位不配合进行补缴,您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在投诉时,您需要提供身份证明、争议期间与被投诉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及工资收入等相关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将有助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查处理您的投诉。

  3. 了解投诉渠道和流程:您可以通过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或者咨询热线,了解具体的投诉渠道和流程。例如,在深圳市,您可以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官方网站预约投诉单位少缴未缴业务,并携带相关材料到预约的管理部排队取号办理。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的重要福利之一,它关系到职工的住房问题和生活质量。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不给交公积金,员工一定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轻易放弃。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