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职时公司扣专项培训费是否合理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培训的性质以及双方是否签订了合法的服务期协议。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只有当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并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时,才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如果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的约定,那么需要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这个违约金的数额是有上限的,即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接下来,我们分析几种常见情况:
岗前培训或基础性培训:
专项技术培训:
现在,我们回到您提出的问题。如果公司在您离职时扣除了专项培训费,您需要首先确认这个培训是否属于专项技术培训,并且双方是否签订了合法的服务期协议。如果培训只是岗前培训或基础性培训,或者虽然签订了服务期协议但培训并非专业技术培训,那么公司扣发工资的行为就是不合法的。
建议:
综上所述,离职时公司扣专项培训费是否合理,需要根据培训的性质以及双方是否签订了合法的服务期协议来判断。如果培训并非专业技术培训或双方未签订合法协议,那么公司扣发工资的行为就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