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询问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是否废止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该规定并未废止。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是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公布,并于2019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这一规定对学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规范管理提出了详细的要求,涵盖了食堂管理、食品采购、营养监测等和食品安全相关的方方面面,旨在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营养健康。
具体来说,该规定中包含了多项与学生关系密切的内容,如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学校在食品采购、食堂管理、供餐单位选择等涉及学校集中用餐的重大事项上,应当听取家长委员会或者学生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等。
这些规定体现了国家对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高度重视,也是为了给学生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因此,您可以放心,该规定目前仍然有效,并继续在保障学生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该规定的问题或疑虑,欢迎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