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审未发现的伪造证据在再审审查阶段原告是否可以提出或申请鉴定-符艺腾律师|法行宝
2026-06-25 行政纠纷

结论:一二审未发现的伪造证据,在再审审查阶段原告是可以提出或申请鉴定的。

分析如下:

  1.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判决、裁定、调解书有错误,或者发现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可以申请再审。伪造证据显然属于能够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情形之一。
    • 同时,在再审审查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对证据的真实性有异议,且该证据对案件结果有重大影响,法院通常会允许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以查明证据的真实性。
  2. 实践操作:

    • 在再审审查阶段,原告如果发现了一二审中未被发现的伪造证据,应当及时向法院提交该证据,并说明其发现的过程和理由。
    • 原告还可以同时提出鉴定申请,请求法院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对证据的真实性进行鉴定。法院在审查后,如果认为鉴定申请合理且必要,会予以准许。
  3. 注意事项:

    • 原告在提出伪造证据和鉴定申请时,应当确保所提交的证据是真实、合法且与案件有关的。如果提交的证据被证明是虚假的或者与案件无关,原告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
    • 原告还应当注意申请鉴定的时机和方式。在再审审查阶段,原告应当尽快提出鉴定申请,以免错过审查期限。同时,原告应当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交鉴定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
  4. 法律后果:

    • 如果经过鉴定,证据被确认为伪造,那么该证据将被排除在案件审理之外,不再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 如果伪造证据的行为被查实,相关责任人可能会面临法律制裁,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拘留甚至刑事责任。

建议:

  • 如果您在一二审中未发现伪造证据,但在再审审查阶段发现了相关线索,建议您及时收集并整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交并说明情况。
  • 同时,您可以考虑提出鉴定申请,以进一步证明证据的真实性或伪造性。在申请鉴定时,请确保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积极配合鉴定机构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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