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医行为怎么认定-韩祎律师|法行宝
2026-06-24 医疗纠纷

行医行为的认定,主要依据的是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非法行医的规定。以下是对行医行为认定的详细解释:

一、非法行医的基本认定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1. 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这意味着,如果没有通过合法途径获得医师资格证书,或者通过非法手段(如伪造、买卖等)获取医师资格证书,并从事医疗活动,即构成非法行医。

  2. 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医师执业证书是医师合法执业的凭证,如果被依法吊销,那么在该期间内从事医疗活动也是非法的。

  3. 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是乡村医生合法执业的凭证,未取得该证书而从事乡村医疗活动,同样构成非法行医。

  4. 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家庭接生员通常只具备接生的资格,如果实施其他医疗行为,如诊断、治疗等,也构成非法行医。

二、非法行医的情节严重认定

除了上述基本认定标准外,该解释还规定了哪些情形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1. 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 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 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 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关于“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进一步说明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曾有过修改。最初的规定中包括了“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这一情形,但后来这一条款被删除。这意味着,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并不直接构成非法行医罪中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这种行为是合法的,因为《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规仍然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行为进行了处罚规定。

四、建议与总结

  1. 对于医生而言:应当确保自己具备合法的医师资格,并按照规定办理执业许可证,合法合规地从事医疗活动。

  2. 对于患者而言:在选择医疗机构和医生时,应当注意查看其相关资质和证书,确保自己的就医安全。

  3. 对于卫生行政部门而言:应当加强巡查和监管力度,确保辖区内医疗机构和医生处于有效监管之下,保障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综上所述,行医行为的认定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非法行医的规定,包括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情节严重等情形的认定。同时,也需要注意到相关法规之间的协调性和一致性,以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