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配起诉小三 20520也要返还吗-王玖玖律师|法行宝
2026-06-24 婚姻家庭

结论前置:原配起诉“小三”要求返还财产时,20520元是否需要返还,取决于该款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未经原配同意赠与。若符合条件,则“小三”需返还;若不符合,则可能无需返还。以下从多个角度详细分析:

一、法律基础:夫妻共同财产与无权处分

  1. 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若配偶未经原配同意,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小三”,该行为因侵犯原配的财产权益而无效。

  2.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154条明确,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赠与“小三”财产的行为,因违反婚姻忠诚义务和社会道德,属于无效行为。根据《民法典》第157条,行为无效后,“小三”需返还取得的财产。

二、20520元是否需返还的关键条件

  1. 款项性质: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若20520元来自配偶个人财产(如婚前存款、个人受赠财产等),且原配无法证明其属于共同财产,则“小三”可能无需返还。
    • 若20520元来自夫妻共同财产(如婚后工资、投资收益等),则原配有权要求返还。
  2. 赠与行为是否经原配同意

    • 若配偶在赠与时明确告知原配并获得同意(如共同决定资助“小三”),则赠与有效,“小三”无需返还。
    • 若配偶隐瞒原配擅自赠与,则属于无权处分,“小三”需返还。
  3. 证据充分性
    原配需提供证据证明:

    • 配偶与“小三”存在婚外情关系(如亲密照片、聊天记录);
    • 20520元系配偶通过转账、现金等方式赠与“小三”(如银行流水、交易记录);
    • 赠与行为未经原配同意(如配偶单方面操作记录)。

三、特殊情形:20520元可能无需返还的情况

  1. “小三”不知情且无过错
    若“小三”能证明自己不知对方已婚,或误以为赠与系配偶个人财产(如配偶谎称单身),可能部分减轻返还责任。但实践中,此类抗辩较难成立,因“小三”通常应知对方婚姻状况。

  2. 款项已用于共同消费
    若20520元已由“小三”与配偶共同消费(如旅游、购物),且无法分割具体金额,原配可能仅能要求返还剩余部分或折价补偿。

  3. 诉讼时效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188条,原配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3年内起诉。若超过时效,法院可能驳回诉求。

四、行动建议:原配如何维权?

  1. 立即收集证据

    • 保存配偶与“小三”的亲密证据(照片、聊天记录);
    • 调取银行流水、转账记录,证明20520元的流向;
    • 记录赠与时间、地点、方式等细节。
  2. 咨询律师并起诉

    • 起草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如返还20520元及利息);
    • 向法院提交证据清单,申请财产保全(如冻结“小三”账户);
    • 参与庭审,举证证明赠与行为无效。
  3. 考虑离婚诉讼同步进行
    若配偶存在重大过错(如出轨、转移财产),可在离婚诉讼中主张多分共同财产,并要求配偶赔偿精神损失。

总结:20520元是否需返还,核心在于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未经原配同意赠与。原配应尽快收集证据、咨询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若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