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定罪标准-于言午律师|法行宝
2026-06-24 经济纠纷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的严重行为,我国法律对此类行为有明确的定罪量刑标准。以下是对虚开增值税发票定罪标准的详细解析:

一、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将面临以下刑罚:

  1. 基本刑罚:对于一般的虚开行为,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 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若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通常认为虚开税款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如多次虚开、虚开手段恶劣等,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 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若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通常认为虚开税款数额在25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如造成国家税款重大损失、虚开行为涉及面广等,将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 单位犯罪:对于单位犯此罪的,除对单位判处罚金外,还将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罚,具体处罚措施与个人犯罪相同。

二、虚开行为的界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种行为:

  1. 为他人虚开:即没有实际交易或提供服务,却为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为自己虚开:即没有实际交易或提供服务,却为自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用于抵扣税款或骗取出口退税。

  3. 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即通过支付手续费等方式,让他人为自己开具没有实际交易或提供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 介绍他人虚开:即作为中间人,介绍他人进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三、情节认定的考量因素

在司法实践中,“其他严重情节”和“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认定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 虚开的手段:如是否使用伪造、变造的发票,是否利用技术手段进行虚开等。

  2. 造成的后果:如是否造成国家税款的重大损失,是否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严重破坏等。

  3. 挽回损失的情况:如是否积极补缴税款、赔偿损失,是否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等。

四、立案追诉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一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若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五、法律建议

鉴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严重后果,我强烈建议所有企业和个人严格遵守税法规定,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对于发现的任何虚开行为,应立即向相关部门举报并配合调查处理,以维护国家的税收利益和市场经济秩序。

综上所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严惩。企业和个人应提高法律意识,遵守税法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税收环境和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