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走访的原则在哪规定-李全勇律师|法行宝
2026-06-24 行政纠纷

调查走访的原则主要在相关的信访工作法规和文件中有所规定,其中最为核心的是《信访工作条例》以及国家信访局制定的相关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

首先,《信访工作条例》是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它明确了信访工作的总体要求、体制、格局以及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等。在《信访工作条例》中,关于调查走访(或更广泛地说,信访工作)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信访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2.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
  3. 坚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4. 坚持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维护群众权益、规范信访秩序。
  5. 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着力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此外,国家信访局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也进一步细化了这些原则,并针对接待群众来访的具体工作提出了更详细的要求,如:

  • 坚持依法逐级走访:引导来访人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单位设立或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信访事项。
  • 坚持树立正确导向:在接待过程中,注重思想疏导、政策解释和路径指引,引导来访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这些原则不仅为调查走访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向,也确保了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和高效化。在实际操作中,无论是调查走访还是其他形式的信访工作,都应当严格遵循这些原则,确保工作的公正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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