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凭什么来定为诈骗罪-秦菁莹律师|法行宝
2026-06-23 刑事辩护

警察将某行为定为诈骗罪,主要是基于该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并且达到了立案追诉的标准。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释:

一、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 主体方面:

    • 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这意味着,只有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才能成为诈骗罪的犯罪主体。
  2. 主观方面:

    • 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也就是说,行为人在实施欺诈行为时,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仍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并且具有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的意图。
  3. 客体方面:

    • 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这意味着,诈骗行为必须直接针对他人的财产权益进行,而非其他非财产性权益。
  4. 客观方面:

    • 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欺诈行为包括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两类,其实质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基于这种错误认识处分自己的财产。例如,谎称有低价商品出售,诱骗他人支付预付款后消失,就是一种典型的诈骗行为。

二、达到立案追诉标准

  •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具体数额标准可能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而有所差异,但无论如何,只有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公安机关才会考虑立案。

三、立案的程序要求

  1. 接受报案:

    •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应立即接受,并制作笔录。这是立案的第一步,也是收集证据的重要环节。
  2. 审查材料:

    • 对接受的案件或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迅速进行审查。通过询问报案人、被害人,调取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核实案件情况,判断是否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和立案标准。
  3. 作出决定:

    • 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应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的,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控告人。

四、综合考量因素

  • 在定性立案时,公安机关还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节、证据材料以及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等因素。如行为人的欺诈手段是否恶劣、受害人的损失程度是否严重、是否有多次诈骗行为或前科记录等,这些都会影响案件的定性和立案标准。

举例说明:

假设某人通过虚构事实,谎称自己有大量低价手机出售,诱骗多名被害人支付预付款后消失。经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该人骗取的财物总额达到了数万元,且其行为明显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就会根据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和立案标准,将该行为定为诈骗罪,并依法予以立案侦查。

总结与建议:

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涉嫌诈骗罪,或者对诈骗罪的定性和立案有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