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在第几条-谢万扬律师|法行宝
2026-06-21 经济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保险法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在第几条”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是明确规定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具体法条。该条款详细阐述了如实告知义务的内容及其法律后果,是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投保人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

具体来说,如实告知义务要求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必须将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全面、准确地告知保险人。这是保险合同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体现,对于维护保险市场的公平、公正具有重要意义。如果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将有权根据法律规定解除合同、拒赔,并可能不退还保险费。

此外,为了更全面地理解如实告知义务,我还想补充几点相关信息:

  1. 告知的主体与时间:如实告知义务一般由投保人承担,但在某些特殊保险类型(如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也可能负有此义务。告知的时间是在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旦合同成立,除非法定特殊情况,投保人通常不再负有主动告知后续新情况的义务。

  2. 履行方式:我国实行询问告知原则,即投保人仅需对保险人的具体、明确询问进行回答,无需主动披露未被询问的信息。这要求保险人的询问必须具体、明确,不能采用概括性条款。

  3. 违反后果: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且不退还保险费。如果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且该过失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保险人同样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退还保险费。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保险法中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