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外甥是否可以做舅舅的监护人”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法律情境和监护顺序。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在父母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或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才会由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这个顺序是:第一顺序为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姐;第三顺序为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现在,我们具体到您的问题上。在常规情况下,外甥并不是舅舅的法定监护人序列中的一员。舅舅的监护人首先会考虑其父母(如果舅舅是未成年人且其父母健在且有监护能力),若舅舅的父母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则会依次考虑舅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姐。只有当这些顺序中的亲属都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或没有监护能力时,才会考虑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舅舅因某种原因(如精神疾病、身体残疾等)无法自行处理事务,且没有其他更合适的监护人(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均已去世或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同时外甥又具备监护能力且愿意担任监护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外甥是有可能通过法律程序成为舅舅的监护人的。但这需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获得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的同意,甚至可能需要通过法院的指定。
总的来说,外甥在常规情况下并不是舅舅的法定监护人,但在特定条件下,通过法律程序,外甥是有可能成为舅舅的监护人的。如果您或您的家人面临这样的具体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