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可通过以下方式拿到判决书:
直接向法院申请领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宣判后法院应当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家属可携带身份证、与被告人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到法院立案庭或刑事审判庭申请领取判决书副本。若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法院通常会主动通知家属领取;若未通知,家属可主动联系承办法官或书记员。
委托律师代为领取
若家属因客观原因无法亲自到法院(如异地、健康问题),可委托律师代为领取。律师需持授权委托书、律师执业证、家属身份证明及关系证明文件,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法院审核通过后,会将判决书副本交由律师转交家属。
通过法院邮寄送达
若家属在宣判时未到场,且未委托律师,可向法院书面申请邮寄送达判决书。申请需写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关系证明。法院通常会在收到申请后3-5个工作日内寄出,家属可通过物流单号查询送达进度。
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