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不作为是什么-周亚东律师|法行宝
2026-06-19 刑事辩护

刑法上的不作为,是指行为人在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且这种不履行导致或可能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以下从不作为的定义、构成要件、特定义务来源及实例分析等角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不作为的定义与构成要件

不作为,简而言之,就是行为人应履行而未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成立不作为犯,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客观条件:

  1. 具有法律性质的特定义务:这是不作为犯罪的前提。行为人必须负有某种法律上的义务,这种义务可能来源于法律、法规、职务或业务要求、法律行为(如合同)或先行行为。

  2. 能够履行该义务:行为人必须具备履行义务的实际条件和能力。若因客观原因(如疾病、被限制人身自由等)无法履行,则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3. 不履行义务导致或可能导致危害结果:行为人的不作为必须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即不作为是危害结果发生的原因之一。

二、特定义务的来源

特定义务是不作为犯罪的核心要素,其来源主要包括:

  1. 基于法律规定: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若父母故意不提供必要生活条件,导致子女生活困难或面临生存危机,可能构成遗弃罪。

  2. 基于职务或业务要求:如值班医生对患者有及时救治的义务。医生若因玩忽职守拒绝救治,导致患者病情恶化或死亡,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同样,消防员在接到报警后有灭火救援的义务,无故拖延或拒绝出警也可能构成不作为犯罪。

  3. 基于法律行为(如合同)产生的义务:如保姆受雇照顾小孩,有保护小孩安全和健康的义务。若保姆在照顾期间对小孩的危险处境视而不见,导致小孩受伤或死亡,可能构成不作为犯罪。

  4. 基于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如成年人带儿童去游泳,因先行行为使儿童处于危险状态,就有保护儿童安全的义务。若成年人在儿童溺水时不予救助,也可能构成不作为犯罪。

三、实例分析

以母亲带孩子游泳为例,母亲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在孩子溺水时有救助的义务(应为),且如果母亲会游泳或可以呼救,则具备救助能力(能为)。若母亲选择不救助,导致孩子溺亡(而不为),这种行为就构成了刑法上的不作为。母亲因不履行监护和救助义务,导致了严重的危害结果,需承担刑事责任。

四、不作为犯罪的分类

不作为犯罪可分为纯正不作为犯和不纯正不作为犯:

  1. 纯正不作为犯:刑法明文规定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如遗弃罪。

  2. 不纯正不作为犯:刑法通常以作为形式规定,但行为人却以不作为形式实施的犯罪,如故意杀人罪中的不作为形式(如母亲故意不给婴儿喂奶,致使婴儿饿死)。

五、注意事项

  1. “不作为”并非指没有任何身体活动:而是指没有实施法律要求其实施的行为。例如,母亲在孩子溺水时站在一旁不救助,虽然母亲有身体活动(如站立、观望),但因其未实施救助行为,仍构成不作为。

  2. 不作为犯罪的成立要求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结果: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关键。若行为人的不作为未导致或可能导致危害结果,则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在实际应用中,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行为人的义务来源、履行能力以及不履行义务的后果,从而准确界定其行为是否构成不作为犯罪。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