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在刑法哪一章-邓宏艳律师|法行宝
2026-01-26 刑事辩护

不作为犯罪的相关规定主要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总则和分则部分,具体来说,不作为犯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贯穿于刑法的多个章节中,但直接相关的条款主要涉及总则中的原则性规定以及分则中具体罪名的描述。以下是对不作为犯罪在刑法中位置的详细解释:

一、总则中的原则性规定

  1. 第十三条:该条款明确了犯罪的定义,即“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一条款为判断不作为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提供了原则性的标准,即不作为行为如果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且符合刑法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就可能构成犯罪。

二、分则中的具体罪名

不作为犯罪在分则中主要通过具体罪名来体现,这些罪名可以分为纯正不作为犯和不纯正不作为犯两类:

  1. 纯正不作为犯:

    • 遗弃罪(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这里的“拒绝扶养”就是不作为的表现。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里的“拒不执行”同样是不作为的表现。
  2. 不纯正不作为犯:

    • 这类犯罪通常以作为形式规定,但也可以通过不作为的方式实现。例如,故意杀人罪中,如果母亲故意不给婴儿喂奶,导致婴儿死亡,就可能构成不纯正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在这种情况下,母亲的不作为(不喂奶)与作为(如积极实施杀害行为)在实质上具有等价性,都导致了婴儿的死亡。

三、不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

无论是纯正不作为犯还是不纯正不作为犯,构成不作为犯罪都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 行为人负有法定义务:这是不作为犯罪的前提。法定义务可以来源于法律明文规定、职务或业务要求、法律行为(如合同)以及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
  2. 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义务:即行为人具备履行上述义务的实际能力和条件。如果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则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3. 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在有能力履行的情况下,行为人消极地不履行义务,且该不作为行为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符合刑法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

四、实例说明

以遗弃罪为例,假设某父母对年幼的子女负有扶养义务,但因个人原因拒绝支付子女的生活费用,导致子女生活陷入困境。在这种情况下,父母的不作为(拒绝扶养)就构成了遗弃罪,因为他们负有法定义务、具备履行义务的能力却未履行,且该不作为行为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总结来说,不作为犯罪在刑法中并没有集中体现在某一章节中,而是贯穿于总则的原则性规定和分则的具体罪名中。如果你对不作为犯罪或其他刑法问题有进一步的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