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受案笔录做了之后,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随意撤案的,但具体能否撤案需视案件性质和具体情况而定。以下是从不同角度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行政案件撤案的一般原则
在行政案件中,一旦受案笔录制作完成,通常意味着案件已经进入了行政机关的调查处理程序。根据行政程序的一般原则,行政机关在受理案件后,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因此,在一般情况下,行政案件一旦受理,就不可以随意撤案。
二、可能撤案的特殊情况
尽管行政案件撤案有严格的原则,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撤案也是可能的。这些特殊情况主要包括:
案件不成立或不符合受理条件:
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调解:
其他法定撤案情形:
三、撤案的程序和要求
如果行政机关决定撤案,通常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要求:
制作撤案决定书:
通知当事人:
归档备案:
四、法律建议
了解案件性质:
咨询行政机关:
寻求法律帮助:
总结来说,行政受案笔录做了之后,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随意撤案的。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案件不成立、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调解、或其他法定撤案情形,行政机关可能会决定撤案。如果你对行政案件的撤案有疑问或需要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