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并罚怎么量刑-胡少飞律师|法行宝
2026-06-18 刑事辩护

数罪并罚是指对一行为人在法定时间界限内所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照法定的并罚原则及刑期计算方法决定其应执行的刑罚的制度。以下是对数罪并罚如何量刑的详细解答:

一、数罪并罚的原则

  1. 吸收原则:

    • 以重罪吸收轻罪,只执行重罪的刑罚。例如,某人因盗窃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同时因诈骗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根据吸收原则,最终只执行3年有期徒刑(盗窃罪)。
  2. 限制加重原则:

    • 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具体规定如下:
      • 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
      • 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
      • 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 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 例如,某人因抢劫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因故意伤害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根据限制加重原则,应在10年以上、18年以下决定执行的刑期。
  3. 并科原则:

    • 将各罪判处的刑罚相加,合并执行。但在我国刑法中,并科原则主要适用于附加刑,如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
  4. 折衷原则:

    • 结合多种原则进行并罚。我国刑法对数罪并罚采取的是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以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为补充的折衷原则。

二、数罪并罚的量刑步骤

  1. 确定各罪的宣告刑:

    • 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分别确定各罪的宣告刑。
  2. 计算总和刑期:

    • 将各罪的宣告刑相加,得出总和刑期。
  3. 选择并罚原则:

    •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并罚原则。一般情况下,优先适用限制加重原则;如果某罪的刑罚能够完全包含或替代另一罪的刑罚,则可能适用吸收原则;对于附加刑,通常适用并科原则。
  4. 决定执行的刑期:

    • 根据选定的并罚原则,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三、特殊情形的处理

  1.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

    • 直接根据上述原则和方法进行并罚。
  2. 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

    • 先并后减,即先将漏罪与原判决确定的刑罚进行并罚,再减去已经执行的刑期。例如,若原判决执行了5年,漏罪判决为3年,根据限制加重原则并罚后决定执行6年,则还需执行1年(6年-5年=1年)。
  3. 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

    • 先减后并,即先减去已经执行的刑期,再将新罪与剩余刑期进行并罚。例如,若原判决执行了5年,剩余刑期为5年,新罪判决为3年,根据限制加重原则并罚后决定执行7年,则还需执行7年(此时不考虑已执行的5年,而是从新罪判决时点开始计算并罚后的刑期)。

四、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六十九条:
    •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在处理数罪并罚的案件时,务必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选择合适的并罚原则,并准确计算执行的刑期。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