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被起诉人是外地户口能否在本地起诉他”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诉讼类型和被告的居住情况。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对于一般的民事诉讼,通常是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这里的“住所地”指的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但是,如果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即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住院就医的除外)与住所地不一致,那么则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接下来,我们考虑一些特殊情况。在某些特定的民事诉讼中,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也可能具有管辖权。这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此外,对于民间借贷等合同纠纷,如果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且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那么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这意味着,如果您是出借人,且被告不在户籍所在地,您可以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即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起诉对方。
然而,对于您提出的具体情况,即被起诉人是外地户口,且没有提及具体的诉讼类型和被告的居住情况,我们无法直接判断是否可以在本地起诉。如果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确实在本地,那么您当然可以在本地起诉他。但如果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不在本地,且不属于上述特殊情况之一,那么您可能需要到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去起诉。
因此,为了更准确地回答您的问题,我需要了解更多的细节,比如具体的诉讼类型、被告的居住情况等。如果您能提供这些信息,我将能够给出更具体、更有针对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