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交强险 的情况下 主次责任怎么赔偿-郑炜轩律师|法行宝
2026-06-18 交通事故

在未投保交强险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并涉及主次责任赔偿时,处理流程需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和步骤。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赔偿责任主体与原则

  1. 赔偿责任主体:

    • 在未投保交强险的情况下,原本应由交强险承担的赔偿责任将转由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这意味着,即使车辆没有购买交强险,发生事故造成损害时,机动车一方也需在相当于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如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元)先行赔付。
  2. 赔偿原则:

    • 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再根据事故中的主次责任划分各方应承担的赔偿比例。

二、主次责任的划分与赔偿比例

  1.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事故:

    • 主要责任方通常承担70%的赔偿责任。
    • 次要责任方承担30%的赔偿责任。
  2.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事故:

    • 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一般承担80%的赔偿责任。
    • 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 若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导致事故发生,且机动车一方无责任,则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三、赔偿步骤与损失确定

  1. 确定损失范围:

    •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类直接和间接损失。这些损失需有相应的证据支持,如医疗记录、费用清单、收入证明等。
  2. 交强险限额内全额赔偿:

    • 先假设存在交强险,将本应由交强险赔偿的部分由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全额承担。
  3. 超出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

    • 对于超出交强险限额的损失部分,按照确定的主次责任赔偿比例进行分担。例如,总损失为20万元,交强险赔偿后剩余6万元,若主要责任方承担70%,则需赔偿4.2万元;次要责任方承担30%,则需赔偿1.8万元。

四、法律依据与后续处理

  1. 法律依据: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 后续处理:

    • 若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解决。
    • 同时,受害者还可以考虑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垫付抢救费用等。

五、违法行为的处罚

  • 未投保交强险是违法行为,除了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可能面临罚款等行政处罚。因此,建议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及时投保交强险,以遵守法律法规并保障自身权益。

综上所述,在未投保交强险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并涉及主次责任赔偿时,应先由机动车一方在相当于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出部分再按照事故中的责任比例进行分担。同时,务必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