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厂里不买公积金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相关地方性法规(如《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新设立的单位或者新招录的职工,必须自(招录)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和职工账户设立手续。这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必须按时履行。
对于您提到的“厂里不买公积金”的情况,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公积金,那么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单位应当为与其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且由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这包括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各类在职职工,如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的工作人员。
此外,根据《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在职职工不仅包括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还包括符合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这意味着,即使员工没有与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只要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单位也有义务为其缴纳公积金。
如果单位不按时缴纳公积金,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还可能对员工的权益造成损害。例如,公积金贷款必须连续缴存公积金一定期限方可贷款,如果单位未正常缴纳公积金,将影响员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资格和额度。
因此,我建议您与单位进行沟通,要求其按照规定为您缴纳公积金。如果单位拒绝履行义务,您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和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